3 蓝调时刻
林哲琛和文泠的相识也是一个偶然。他们本来只该是这偌大的城市中两条平行线,却因为一场大雨有了交集。
那天林哲琛下班后步行前往地铁站的途中突降暴雨,他用背包挡着雨一路跑到了附近的书店避雨。书店不大,是城市中尚不算多见的那种独立书店,雨天里亮着昏黄色的灯光,勾起了他些许的怀旧情绪——学生时代,读日语专业的他还算爱看几本书。他喜欢三岛由纪夫和中岛敦,前者是他唯一一个买了全集的作家。只是毕业工作后就再也没有读书的时间和热忱,从前买的书从学校宿舍搬到租来的房子,已经积了一层灰。
他本想在书店里随处逛逛,和他熟悉的那几位作家叙叙旧,但这书店此时似乎有活动——作家签售?他刚才好像在门口看见了海报,是一个叫文泠的女作家宣传刚刚得奖的新书。此时,尽管是雨天,不大的书店里仍然被排队签售的人填满了大半。他顺着队伍望过去,看见在书店的一角的实木桌子后面,坐着一个留着黑色长发的女人,正低着头给手中的书签名,时不时抬起头来笑着和读者说两句什么——
——他心下惊了惊。抬起头来的那张脸,无疑是陌生的,但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乃至对他具有一种不言自明的诱惑力——鹅蛋脸配上浓郁的五官,自带一种天真的媚态。读者不知说了一句什么逗笑了她,笑起来的眉眼弯弯,看得他有些怔。
林哲琛很少关注国内的当代文学,虽然文泠新近得了奖,但他此前并不认识她。可是,此刻却有一种难以遏制的冲动,要走上前和她搭话。几乎没怎么思考,他也买了一本她的新书,加入到排队签售的队伍当中。
轮到他了。他竟然有些紧张,觉得自己在这队伍中显得太突兀,甚至还穿着上班穿的的社畜装束,是否显得太过随便。走到她面前,他还紧紧抓着书,忘记了将书递过去。
“你好?需要我给你签名吗?”文泠笑眼盈盈地看着他,伸出一只手,说。
“噢,噢,不好意思。”林哲琛慌乱地将书递给她,看她低头在扉页签上文泠二字,那清白的头顶仿佛欲言又止。看得入神时,却发现按着书页的左手上有一样无比扎眼的东西——她修长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钻戒。
她结婚了?他的心神纷乱起来。接过签好名的书,慌忙地道谢离开,不敢和她搭话,她也只是用微笑作为回应。
林哲琛不知道的是,文泠也注意到了他。他自觉突兀又随意的衬衫加领带,对她而言却有色情的意味,尤其是他白色衬衫上因为淋雨沾上的水痕,隐约地透出衣服下身体的轮廓。因为加班,他有两天没刮胡子,唇边、下巴上覆着一层薄薄的青色胡茬,让她不由得幻想自己胸乳上白皙的皮肤被这胡茬磨红。带点棕色的黑发也湿了,刘海温顺地趴在额头上。他戴着眼镜,五官身形比起她丈夫陈雁余不算十分出众,但在此刻却有一种不可遏制的吸引力。因为她觉得穿着半湿的衬衫慌乱着双手递过书的他像一只淋了雨的流浪小狗,眼镜片下的躲闪的眼睛无辜而几近乞怜。
她爱陈雁余吗?当然的。多年以来,她不仅贪恋他的面庞和肉体,而且自认在这世界上最熟悉他的灵魂。但她也并不介意用另一个男人来伤害他,这是她表达爱的方式,她必须不断捅他,来确定他有多好,他如若知道,也一定会归因于自己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她的陪伴。当然,这并不光是对陈雁余留她独守空房的报复。她相信性吸引力并不一定是排他的,她可以爱着陈雁余的同时被别人吸引。
文泠看出了林哲琛心神的波澜,也注意到他的目光在自己左手无名指佩戴的钻戒上胶了片刻后脸色沉了下去。她并不因此沮丧,她知道,不用她做什么,他自己会想方设法拨开人潮找到她,就像走失多年的小狗还是能凭气味在许多人中一下子辨认出自己的主人。
她没有失望。回家以后,林哲琛开始疯狂搜寻关于文泠的一切资料。他看了许多采访,知道了她与他同年,毕业于s大中文系,有一个心外科医生丈夫、养一只加菲猫,她还写诗,只是没有出版过。她出版了一本短篇集、一本长篇,都获了奖,那天他买到的,就是最新出版的那本长篇。他花了三个晚上将书看完,更加坚信自己和文泠的相遇是命运的运作,因为那字字句句仿佛都是他的心声,他想表达而表达不出来的,被用他写不出来的文字具像化了。他相信文泠有一颗跟他相似的心。而这样的两颗心,是注定要融为一体的。
可是要如何才能再次见到她,或者首先,联系上她?她没有留工作邮箱,采访里也没有任何可以私人联系上她的线索。一筹莫展时,他收到了一条公众号推送:是他大学时关注的一个公众号,账号的主人不定期发一些自己的诗歌和随笔,已经很久没有更新过,今晚却突然有了动静,账号的名字叫“泠仃”——泠仃?这个“泠”字并不常见,他瞬间警觉起来。点开最新推送的那首诗,熟悉像煦风一样扑面而来。继续看过往的文章和诗歌,他几乎可以确定,泠仃的背后就是文泠。他顷刻间理解了读文泠时那种命中注定的即视感,原来他从很久以前就在文字层面上认识她了。
他斟酌片刻,决定给她的公众号发私信——这是唯一一个可以让她看见他的方式。他表明了身份,在某书店签售那天一个普通的上班族,也许你已经不记得我。他在语言长河里摸索着词语的石头渡河,很克制地只是表达了自己对她文字的喜爱。此刻的他并不抱有什么企图心,只希望她能够看见自己,远远地看见、知道他的存在就好。
他没有想到的是,文泠很快便回复了他,并表示自己记得他,因为他紧紧攥着书不肯递给她签名——当然,这其实不是她记住他的真实原因。她说自己很庆幸在今天还能有读者和她如此同频,她本以为表达者只有被误解的宿命。如果不介意的话,她很愿意在现实生活中认识他,并留下了自己的私人微信号。
林哲琛没有想到一切会如此顺利,欣喜仿佛充满气球的氢气,充满了他的头脑。片刻,他又冷静下来——她已经结婚了。她只把自己当作一个合拍的读者。不要有非分之想。是的,在她的眼中能够看到他,已经是莫大的幸运。
这之后他们常常聊天,他知道了她喜欢在公园散步、喜欢在泳池里思考情节。思念与日俱增,且在对那晚她抬起头来的那张脸的影像的反复摩挲中变得日渐浓烈。他想见她,想和她说话,想再听她的声音。他无数次地忍住想着她自渎的冲动,那段回忆必须是一尘不染的。只是,他真的太想她了。再见一次,再见一次就好。
“你介意一起去公园走走吗?”
林哲琛深吸一口气,按下了发送键。几个小时过去都没有回音,他几乎要绝望,一整天的工作都心不在焉。然而,傍晚时,手机响了。
“现在吗?”
他不知道屏幕后的文泠笑了,那笑是猎人之笑,也是罪臣之笑。今晚他本该加班,但他的心思已经不在公司了。他觉得自己的心从未跳得这么快过,身上止不住地发热。
“可以吗?”
“嗯。”
他第一次将当晚的工作都推给了同事,到洗手间用凉水冲了一把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不该如此草率地出现在她面前。但没有时间回去换衣服了,他整理了一下领带、衬衫和头发,将眼镜扶正——胡子又没刮,他对自己有点恼了,却也无计可施。不过,这一切都正合文泠的心意。
文泠出现在林哲琛面前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一切的心绪都和当晚他初见她的那一刻一般无二。她个子不高,乌黑的长发和浅色亚麻的长裙在晚风中飘摇,她整个人的轮廓是极淡的,淡得像蓝调时刻天边的一抹淡云,仿佛随时要隐入黄昏,可是五官却浓郁而鲜明,即便只是化了淡妆。思念在累积的这些日子里已经快要满溢而出,他坐在长椅上,看着她背着落日余晖降临一般地向他走来,几乎想要站起来、冲上去抱住她。
他克制住了,只是站起来笑着向她招手。她走到他身边,用左手拢了拢自己的头发,他注意到那枚钻戒仍然在暮色中闪闪发亮,仿佛在提醒与警戒着他。他张了张嘴,想叫她,却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敏锐地觉察到了,微笑着说:
“你可以叫我泠泠。”
泠泠吗?泠泠。泠泠。泠泠。他在心里重复了三遍。我真的可以叫你泠泠吗?她只说了他可以叫她什么,却没有说她会叫他什么。她会怎么称呼他呢?他想象他的名字经她之口说出,感到一阵甜蜜的晕眩。
两人沿着公园的人工湖边慢慢地走,太阳落下了,天空逐渐变成灰蓝色,这是一天中文泠最喜欢的时刻。她不说话,他也没有开声,只是走着。走到第三圈的时候,文泠突然停下,闭上眼睛,仰起头来深吸了一口气,轻声说:
“要下雨了。”
他抬头,并没有看到太多的乌云,但还是顺着她说道:“可是我没有带伞。”
“我也没有。”她狡黠地看了他一眼,继续自顾自地向前走着。
十分钟后,林哲琛忽然感到有水滴溅到脸上。他以为是错觉,可是很快雨珠便密集了起来,像无数个细碎的轻吻,在他的白衬衫上留下深色的印记。几乎没有思考,他拉起文泠的手,向远处一家可以躲雨的便利店跑去。冰冷的戒指硌着他的手心,时时提醒着他,但他没有松开手。
终于跑到便利店的屋檐下,他忙慌松开她的手,连声抱歉。雨越下越大,他和她都已经是半湿,不时有雨珠越过飞溅进来,她朝他站拢了一些。她只是为了避雨,他在心里告诉自己。
她几乎要挨着他了,半湿的衣物之下,他可以感受到她的躯体在散发着温热的气息。他不自觉地偏过头看她,而在同时她也抬起头看他。两人的目光对在了一起,但都没有躲闪,反而愈发灼热粘稠。他用残存的最后一丝理智问道:
“你结婚了,对吗?”
“明知故问。”
文泠闭上眼睛,吻了上去。
雨落如注。
当晚,文泠家。
黑暗中两具躯体交叠着、动作着,雨天的潮湿空气中漂浮着暧昧的水声和淫靡的交欢气息。两人衣衫不整,林哲琛的衬衫纽扣被文
泠耐心地一颗颗解开,领带也被她扯松,眼镜仍在枕边随时会被压碎;文泠的上衣和文胸被脱下、扔在一旁,露出白皙丰满的双乳和娇艳欲滴的粉红乳珠,长半裙则被掀起,私处一览无遗,修长的双腿勾住他的腰。她用双手勾住他的脖子,他一手扶住她的胯,一手将她的乱发拨到脑后,然后俯身珍重地吻她的额头、脸颊、嘴角和下巴。
“像你这样的角色,一般都是被绿的吧?熟睡的社畜丈夫什么的。”文泠一边喘息一边嗤笑着,用一只手扶住林哲琛的脸,看着他的眼睛问,“做女作家的三感觉如何?”
林哲琛的眼睛已经被情欲浸透,只是用一个深吻作为回答兼堵住她的嘴巴。他从未想过、到此刻也不敢百分百地相信他自己真的够得到她,何况她绝非囊中物,恐怕是他被她狩猎、得到,接下来要吃干抹净才对。但这些都无所谓,在她这里,他心甘情愿做一只中了她射出的子弹的猎物。他可以任她摆布,一切都可以按她喜欢的方式进行,他只想看到她脸上那种比平日里不经意流露的天真的媚态妩媚和诱惑百倍的神情,他从未想到这样的神色会在她的脸上浮现。从前她只是遥不可及的圣女,今天以后他才知道她也可以是他身下求欢的荡妇。
——不,她不会腆着脸求欢,她要他自己缴械投降。
林哲琛不算是文泠从前会喜欢的那一类男人。她一直青睐陈雁余那样阳光爽朗、待她如兄长般的男性,相较之下,林哲琛显得有些过于寡言和内向了。但是这样的男人有这样男人的好,她并不介意偶尔也换换口味。从那天在书店第一次和他对上目光开始,她就在这样的男人身上发掘出了另辟蹊径的快乐。他的疲惫,他的憔悴与茫然都值得玩味,他棕色框的眼镜、蓝色条纹的领带与白衬衫也有着别样的性感。有时候她觉得他才更像是一个隐忍顺从的丈夫,而陈雁余应该是那个外放、大胆一些的情夫。一个状似丈夫的情夫,和一个仿佛情夫的丈夫,这种角色的倒错让她兴奋。
林哲琛下身的节奏越来越快,他的性器尺寸尚佳,文泠对此还算满意。此刻,那玩意儿正在她的体内激烈地捣弄着,每一下都撞在她的敏感点上。看来这样的他竟然意外地是情爱的天才——她动手脱他的衣服时,他才不误惭愧地向她坦白,将满三十岁的自己其实还没有过性经验。
“差一点就要变成魔法师了哦。”她笑道。
她做了他的启蒙老师,不过他在这等事上天资聪颖,她只要稍作指导他便得了要领,给她莫大的满足。她看着做起最后冲锋的他,双手捧起他的脸,在剧烈的颠簸中轻轻地问:
“你是什么?”
他已经失去了理性思考的能力,断断续续地回答:“我是······我是你的狗。”
“再说一遍。你是谁的狗?”
“我是文泠的狗。”
“goodboy。”
她笑了。
林哲琛的长相不算是一目了然的英俊,但在同事中间绝对称得上出众。加上性子温和、任劳任怨,虽然不是陈雁余那样的正统帅哥,但也很得到了一些女同事的注意。
“他适合结婚。”她们在背后评价道。
这天,林哲琛在茶水间泡咖啡,正准备端着泡好的咖啡回到工位时被程妮叫住了。程妮是和他同期进入公司的女同事,钝感如他,其实也早就意识到了她对他态度的特别,只是他一直都保持着礼貌的疏离,何况现在他的眼中早已只有文泠一个人。
“怎么了吗?”
“你泡的什么咖啡?挺香的。”她问。林哲琛觉得莫名其妙,但也只是如实回答。她接着又扯了扯天气、同事、上司,更让他摸不着头脑——虽然是同期,但他和程妮的交流仅限于工作上的必要,几乎从来没有一次性说过这么多闲话。
但这程妮性格爽朗,心直口快,没客套两句就直奔主题。她环顾四周,确认没人在以后干脆地说:“我对你挺有感觉的。要不要和我交往试试看?”
林哲琛有点预料到了,但真正听到时还是觉得不知所措。他嗫嚅着说:“这不合适······”
程妮不假思索地反问:“怎么不合适了?”
文泠的脸和身体在脑中浮现,他的脸一下红到了耳朵根。他吞吞吐吐地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谁知那程妮竟然追问:“是谁?”
他无奈地回答道:“不是我们公司的·····但你们可能认识她。”
程妮在脑中快速地过了一遍她和林哲琛公司外的女性共同好友,怎么也想不到他说的到底是谁,只好说:“好吧。那祝你成功。成了别忘了请我们喝喜酒。”好在她本来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她耸了耸肩,离开了。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答案就藏在自己办公桌上前几天路过书店时顺手买的获奖新书的封面上。
当晚,同期中和他关系还算不错的闫龙约他出去喝酒。闫龙早几年和大学同学结了婚,第二个孩子去年刚刚出生。约他喝酒无非是想短暂地逃离家庭生活,向不仅未婚,在他们眼中甚至连恋爱都没有
谈过的他倒倒苦水,抱怨抱怨老婆和孩子,顺便再表达一下对作为自由的单身汉的他的羡慕,最后酒过三巡,话题却总是收束到对他何时恋爱结婚的关心上。但林哲琛每次都会答应闫龙的邀约。
还是照老样子,闫龙先是一口一个老婆不懂得体谅他的辛苦,加班回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问就是“以为你在公司吃过了”;接着又开始操心刚上二年级的大女儿的学业,那孩子每天作业都要做到晚上十一点,总是被老师投诉上课跟邻座说小话;最后开始咒骂他们共同的上司井口先生。当然,最后的最后,他又红着喝得半醉的眼睛盯着林哲琛,半开玩笑地问:
“你呢?怎么打算?我可是听说,你小子心里有人了。”他笑了,“三十岁了,老弟。”
他又红了脸。虽然没怎么喝酒,但好在闫龙大概也没有注意,可以伪装是酒精上脸。他知道程妮大嘴巴,他的秘密告诉了她,不出一天就会传遍整个公司。他不置可否,闷头吃菜,心里却起了波澜。
三十岁。同事都已成家,我还在当女作家的三。他不是在意社会时钟的人,并不认为到了某个年龄就必须去做某件事情。可是那天听到程妮说“成了别忘了请我们喝喜酒”以后,他却不由得开始想象身着一袭白纱微笑着缓缓地向他走来的文泠。对他来说这样的想象已经太疯狂——他最出格的性幻想就是和文泠结婚,或者,幻想被她爱着。
“泠泠,今天晚上有空吗?”无法再忍受。他想和她见面。他低下头,在桌子下偷偷地给文泠发微信。
没有回音。过了很久,等到他回到独居的公寓,洗漱完毕准备上床睡觉时,手机才迟迟发来通知:“我老公今天在家。”一句简略而不带感情的回复。
他不知道的是,没有回复他的时候,文泠正忙着别的事情,他最不愿意想到的事情。
那天林哲琛下班后步行前往地铁站的途中突降暴雨,他用背包挡着雨一路跑到了附近的书店避雨。书店不大,是城市中尚不算多见的那种独立书店,雨天里亮着昏黄色的灯光,勾起了他些许的怀旧情绪——学生时代,读日语专业的他还算爱看几本书。他喜欢三岛由纪夫和中岛敦,前者是他唯一一个买了全集的作家。只是毕业工作后就再也没有读书的时间和热忱,从前买的书从学校宿舍搬到租来的房子,已经积了一层灰。
他本想在书店里随处逛逛,和他熟悉的那几位作家叙叙旧,但这书店此时似乎有活动——作家签售?他刚才好像在门口看见了海报,是一个叫文泠的女作家宣传刚刚得奖的新书。此时,尽管是雨天,不大的书店里仍然被排队签售的人填满了大半。他顺着队伍望过去,看见在书店的一角的实木桌子后面,坐着一个留着黑色长发的女人,正低着头给手中的书签名,时不时抬起头来笑着和读者说两句什么——
——他心下惊了惊。抬起头来的那张脸,无疑是陌生的,但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乃至对他具有一种不言自明的诱惑力——鹅蛋脸配上浓郁的五官,自带一种天真的媚态。读者不知说了一句什么逗笑了她,笑起来的眉眼弯弯,看得他有些怔。
林哲琛很少关注国内的当代文学,虽然文泠新近得了奖,但他此前并不认识她。可是,此刻却有一种难以遏制的冲动,要走上前和她搭话。几乎没怎么思考,他也买了一本她的新书,加入到排队签售的队伍当中。
轮到他了。他竟然有些紧张,觉得自己在这队伍中显得太突兀,甚至还穿着上班穿的的社畜装束,是否显得太过随便。走到她面前,他还紧紧抓着书,忘记了将书递过去。
“你好?需要我给你签名吗?”文泠笑眼盈盈地看着他,伸出一只手,说。
“噢,噢,不好意思。”林哲琛慌乱地将书递给她,看她低头在扉页签上文泠二字,那清白的头顶仿佛欲言又止。看得入神时,却发现按着书页的左手上有一样无比扎眼的东西——她修长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钻戒。
她结婚了?他的心神纷乱起来。接过签好名的书,慌忙地道谢离开,不敢和她搭话,她也只是用微笑作为回应。
林哲琛不知道的是,文泠也注意到了他。他自觉突兀又随意的衬衫加领带,对她而言却有色情的意味,尤其是他白色衬衫上因为淋雨沾上的水痕,隐约地透出衣服下身体的轮廓。因为加班,他有两天没刮胡子,唇边、下巴上覆着一层薄薄的青色胡茬,让她不由得幻想自己胸乳上白皙的皮肤被这胡茬磨红。带点棕色的黑发也湿了,刘海温顺地趴在额头上。他戴着眼镜,五官身形比起她丈夫陈雁余不算十分出众,但在此刻却有一种不可遏制的吸引力。因为她觉得穿着半湿的衬衫慌乱着双手递过书的他像一只淋了雨的流浪小狗,眼镜片下的躲闪的眼睛无辜而几近乞怜。
她爱陈雁余吗?当然的。多年以来,她不仅贪恋他的面庞和肉体,而且自认在这世界上最熟悉他的灵魂。但她也并不介意用另一个男人来伤害他,这是她表达爱的方式,她必须不断捅他,来确定他有多好,他如若知道,也一定会归因于自己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她的陪伴。当然,这并不光是对陈雁余留她独守空房的报复。她相信性吸引力并不一定是排他的,她可以爱着陈雁余的同时被别人吸引。
文泠看出了林哲琛心神的波澜,也注意到他的目光在自己左手无名指佩戴的钻戒上胶了片刻后脸色沉了下去。她并不因此沮丧,她知道,不用她做什么,他自己会想方设法拨开人潮找到她,就像走失多年的小狗还是能凭气味在许多人中一下子辨认出自己的主人。
她没有失望。回家以后,林哲琛开始疯狂搜寻关于文泠的一切资料。他看了许多采访,知道了她与他同年,毕业于s大中文系,有一个心外科医生丈夫、养一只加菲猫,她还写诗,只是没有出版过。她出版了一本短篇集、一本长篇,都获了奖,那天他买到的,就是最新出版的那本长篇。他花了三个晚上将书看完,更加坚信自己和文泠的相遇是命运的运作,因为那字字句句仿佛都是他的心声,他想表达而表达不出来的,被用他写不出来的文字具像化了。他相信文泠有一颗跟他相似的心。而这样的两颗心,是注定要融为一体的。
可是要如何才能再次见到她,或者首先,联系上她?她没有留工作邮箱,采访里也没有任何可以私人联系上她的线索。一筹莫展时,他收到了一条公众号推送:是他大学时关注的一个公众号,账号的主人不定期发一些自己的诗歌和随笔,已经很久没有更新过,今晚却突然有了动静,账号的名字叫“泠仃”——泠仃?这个“泠”字并不常见,他瞬间警觉起来。点开最新推送的那首诗,熟悉像煦风一样扑面而来。继续看过往的文章和诗歌,他几乎可以确定,泠仃的背后就是文泠。他顷刻间理解了读文泠时那种命中注定的即视感,原来他从很久以前就在文字层面上认识她了。
他斟酌片刻,决定给她的公众号发私信——这是唯一一个可以让她看见他的方式。他表明了身份,在某书店签售那天一个普通的上班族,也许你已经不记得我。他在语言长河里摸索着词语的石头渡河,很克制地只是表达了自己对她文字的喜爱。此刻的他并不抱有什么企图心,只希望她能够看见自己,远远地看见、知道他的存在就好。
他没有想到的是,文泠很快便回复了他,并表示自己记得他,因为他紧紧攥着书不肯递给她签名——当然,这其实不是她记住他的真实原因。她说自己很庆幸在今天还能有读者和她如此同频,她本以为表达者只有被误解的宿命。如果不介意的话,她很愿意在现实生活中认识他,并留下了自己的私人微信号。
林哲琛没有想到一切会如此顺利,欣喜仿佛充满气球的氢气,充满了他的头脑。片刻,他又冷静下来——她已经结婚了。她只把自己当作一个合拍的读者。不要有非分之想。是的,在她的眼中能够看到他,已经是莫大的幸运。
这之后他们常常聊天,他知道了她喜欢在公园散步、喜欢在泳池里思考情节。思念与日俱增,且在对那晚她抬起头来的那张脸的影像的反复摩挲中变得日渐浓烈。他想见她,想和她说话,想再听她的声音。他无数次地忍住想着她自渎的冲动,那段回忆必须是一尘不染的。只是,他真的太想她了。再见一次,再见一次就好。
“你介意一起去公园走走吗?”
林哲琛深吸一口气,按下了发送键。几个小时过去都没有回音,他几乎要绝望,一整天的工作都心不在焉。然而,傍晚时,手机响了。
“现在吗?”
他不知道屏幕后的文泠笑了,那笑是猎人之笑,也是罪臣之笑。今晚他本该加班,但他的心思已经不在公司了。他觉得自己的心从未跳得这么快过,身上止不住地发热。
“可以吗?”
“嗯。”
他第一次将当晚的工作都推给了同事,到洗手间用凉水冲了一把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不该如此草率地出现在她面前。但没有时间回去换衣服了,他整理了一下领带、衬衫和头发,将眼镜扶正——胡子又没刮,他对自己有点恼了,却也无计可施。不过,这一切都正合文泠的心意。
文泠出现在林哲琛面前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一切的心绪都和当晚他初见她的那一刻一般无二。她个子不高,乌黑的长发和浅色亚麻的长裙在晚风中飘摇,她整个人的轮廓是极淡的,淡得像蓝调时刻天边的一抹淡云,仿佛随时要隐入黄昏,可是五官却浓郁而鲜明,即便只是化了淡妆。思念在累积的这些日子里已经快要满溢而出,他坐在长椅上,看着她背着落日余晖降临一般地向他走来,几乎想要站起来、冲上去抱住她。
他克制住了,只是站起来笑着向她招手。她走到他身边,用左手拢了拢自己的头发,他注意到那枚钻戒仍然在暮色中闪闪发亮,仿佛在提醒与警戒着他。他张了张嘴,想叫她,却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敏锐地觉察到了,微笑着说:
“你可以叫我泠泠。”
泠泠吗?泠泠。泠泠。泠泠。他在心里重复了三遍。我真的可以叫你泠泠吗?她只说了他可以叫她什么,却没有说她会叫他什么。她会怎么称呼他呢?他想象他的名字经她之口说出,感到一阵甜蜜的晕眩。
两人沿着公园的人工湖边慢慢地走,太阳落下了,天空逐渐变成灰蓝色,这是一天中文泠最喜欢的时刻。她不说话,他也没有开声,只是走着。走到第三圈的时候,文泠突然停下,闭上眼睛,仰起头来深吸了一口气,轻声说:
“要下雨了。”
他抬头,并没有看到太多的乌云,但还是顺着她说道:“可是我没有带伞。”
“我也没有。”她狡黠地看了他一眼,继续自顾自地向前走着。
十分钟后,林哲琛忽然感到有水滴溅到脸上。他以为是错觉,可是很快雨珠便密集了起来,像无数个细碎的轻吻,在他的白衬衫上留下深色的印记。几乎没有思考,他拉起文泠的手,向远处一家可以躲雨的便利店跑去。冰冷的戒指硌着他的手心,时时提醒着他,但他没有松开手。
终于跑到便利店的屋檐下,他忙慌松开她的手,连声抱歉。雨越下越大,他和她都已经是半湿,不时有雨珠越过飞溅进来,她朝他站拢了一些。她只是为了避雨,他在心里告诉自己。
她几乎要挨着他了,半湿的衣物之下,他可以感受到她的躯体在散发着温热的气息。他不自觉地偏过头看她,而在同时她也抬起头看他。两人的目光对在了一起,但都没有躲闪,反而愈发灼热粘稠。他用残存的最后一丝理智问道:
“你结婚了,对吗?”
“明知故问。”
文泠闭上眼睛,吻了上去。
雨落如注。
当晚,文泠家。
黑暗中两具躯体交叠着、动作着,雨天的潮湿空气中漂浮着暧昧的水声和淫靡的交欢气息。两人衣衫不整,林哲琛的衬衫纽扣被文
泠耐心地一颗颗解开,领带也被她扯松,眼镜仍在枕边随时会被压碎;文泠的上衣和文胸被脱下、扔在一旁,露出白皙丰满的双乳和娇艳欲滴的粉红乳珠,长半裙则被掀起,私处一览无遗,修长的双腿勾住他的腰。她用双手勾住他的脖子,他一手扶住她的胯,一手将她的乱发拨到脑后,然后俯身珍重地吻她的额头、脸颊、嘴角和下巴。
“像你这样的角色,一般都是被绿的吧?熟睡的社畜丈夫什么的。”文泠一边喘息一边嗤笑着,用一只手扶住林哲琛的脸,看着他的眼睛问,“做女作家的三感觉如何?”
林哲琛的眼睛已经被情欲浸透,只是用一个深吻作为回答兼堵住她的嘴巴。他从未想过、到此刻也不敢百分百地相信他自己真的够得到她,何况她绝非囊中物,恐怕是他被她狩猎、得到,接下来要吃干抹净才对。但这些都无所谓,在她这里,他心甘情愿做一只中了她射出的子弹的猎物。他可以任她摆布,一切都可以按她喜欢的方式进行,他只想看到她脸上那种比平日里不经意流露的天真的媚态妩媚和诱惑百倍的神情,他从未想到这样的神色会在她的脸上浮现。从前她只是遥不可及的圣女,今天以后他才知道她也可以是他身下求欢的荡妇。
——不,她不会腆着脸求欢,她要他自己缴械投降。
林哲琛不算是文泠从前会喜欢的那一类男人。她一直青睐陈雁余那样阳光爽朗、待她如兄长般的男性,相较之下,林哲琛显得有些过于寡言和内向了。但是这样的男人有这样男人的好,她并不介意偶尔也换换口味。从那天在书店第一次和他对上目光开始,她就在这样的男人身上发掘出了另辟蹊径的快乐。他的疲惫,他的憔悴与茫然都值得玩味,他棕色框的眼镜、蓝色条纹的领带与白衬衫也有着别样的性感。有时候她觉得他才更像是一个隐忍顺从的丈夫,而陈雁余应该是那个外放、大胆一些的情夫。一个状似丈夫的情夫,和一个仿佛情夫的丈夫,这种角色的倒错让她兴奋。
林哲琛下身的节奏越来越快,他的性器尺寸尚佳,文泠对此还算满意。此刻,那玩意儿正在她的体内激烈地捣弄着,每一下都撞在她的敏感点上。看来这样的他竟然意外地是情爱的天才——她动手脱他的衣服时,他才不误惭愧地向她坦白,将满三十岁的自己其实还没有过性经验。
“差一点就要变成魔法师了哦。”她笑道。
她做了他的启蒙老师,不过他在这等事上天资聪颖,她只要稍作指导他便得了要领,给她莫大的满足。她看着做起最后冲锋的他,双手捧起他的脸,在剧烈的颠簸中轻轻地问:
“你是什么?”
他已经失去了理性思考的能力,断断续续地回答:“我是······我是你的狗。”
“再说一遍。你是谁的狗?”
“我是文泠的狗。”
“goodboy。”
她笑了。
林哲琛的长相不算是一目了然的英俊,但在同事中间绝对称得上出众。加上性子温和、任劳任怨,虽然不是陈雁余那样的正统帅哥,但也很得到了一些女同事的注意。
“他适合结婚。”她们在背后评价道。
这天,林哲琛在茶水间泡咖啡,正准备端着泡好的咖啡回到工位时被程妮叫住了。程妮是和他同期进入公司的女同事,钝感如他,其实也早就意识到了她对他态度的特别,只是他一直都保持着礼貌的疏离,何况现在他的眼中早已只有文泠一个人。
“怎么了吗?”
“你泡的什么咖啡?挺香的。”她问。林哲琛觉得莫名其妙,但也只是如实回答。她接着又扯了扯天气、同事、上司,更让他摸不着头脑——虽然是同期,但他和程妮的交流仅限于工作上的必要,几乎从来没有一次性说过这么多闲话。
但这程妮性格爽朗,心直口快,没客套两句就直奔主题。她环顾四周,确认没人在以后干脆地说:“我对你挺有感觉的。要不要和我交往试试看?”
林哲琛有点预料到了,但真正听到时还是觉得不知所措。他嗫嚅着说:“这不合适······”
程妮不假思索地反问:“怎么不合适了?”
文泠的脸和身体在脑中浮现,他的脸一下红到了耳朵根。他吞吞吐吐地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谁知那程妮竟然追问:“是谁?”
他无奈地回答道:“不是我们公司的·····但你们可能认识她。”
程妮在脑中快速地过了一遍她和林哲琛公司外的女性共同好友,怎么也想不到他说的到底是谁,只好说:“好吧。那祝你成功。成了别忘了请我们喝喜酒。”好在她本来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她耸了耸肩,离开了。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答案就藏在自己办公桌上前几天路过书店时顺手买的获奖新书的封面上。
当晚,同期中和他关系还算不错的闫龙约他出去喝酒。闫龙早几年和大学同学结了婚,第二个孩子去年刚刚出生。约他喝酒无非是想短暂地逃离家庭生活,向不仅未婚,在他们眼中甚至连恋爱都没有
谈过的他倒倒苦水,抱怨抱怨老婆和孩子,顺便再表达一下对作为自由的单身汉的他的羡慕,最后酒过三巡,话题却总是收束到对他何时恋爱结婚的关心上。但林哲琛每次都会答应闫龙的邀约。
还是照老样子,闫龙先是一口一个老婆不懂得体谅他的辛苦,加班回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问就是“以为你在公司吃过了”;接着又开始操心刚上二年级的大女儿的学业,那孩子每天作业都要做到晚上十一点,总是被老师投诉上课跟邻座说小话;最后开始咒骂他们共同的上司井口先生。当然,最后的最后,他又红着喝得半醉的眼睛盯着林哲琛,半开玩笑地问:
“你呢?怎么打算?我可是听说,你小子心里有人了。”他笑了,“三十岁了,老弟。”
他又红了脸。虽然没怎么喝酒,但好在闫龙大概也没有注意,可以伪装是酒精上脸。他知道程妮大嘴巴,他的秘密告诉了她,不出一天就会传遍整个公司。他不置可否,闷头吃菜,心里却起了波澜。
三十岁。同事都已成家,我还在当女作家的三。他不是在意社会时钟的人,并不认为到了某个年龄就必须去做某件事情。可是那天听到程妮说“成了别忘了请我们喝喜酒”以后,他却不由得开始想象身着一袭白纱微笑着缓缓地向他走来的文泠。对他来说这样的想象已经太疯狂——他最出格的性幻想就是和文泠结婚,或者,幻想被她爱着。
“泠泠,今天晚上有空吗?”无法再忍受。他想和她见面。他低下头,在桌子下偷偷地给文泠发微信。
没有回音。过了很久,等到他回到独居的公寓,洗漱完毕准备上床睡觉时,手机才迟迟发来通知:“我老公今天在家。”一句简略而不带感情的回复。
他不知道的是,没有回复他的时候,文泠正忙着别的事情,他最不愿意想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