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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开始主持最后的颁奖仪式,林紫脸上的笑完全忍不住,他太高兴了,就连星仔悄悄提醒他注意保持一下仪态,他还是忍不住。
  怎么滴,许我拿冠军,不许我高兴哦?
  我就是淡定不下来!
  我贼开心啦!
  这时候,越明烽抱着冠军奖杯,轻轻踢了踢他的脚,示意他看向观众席某个方向。
  林紫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一愣。
  只见观众席第一排,林父林母、林蓝,还有他那几个名为林宏、林橙、林黄、林青的堂兄弟姊妹正排排站在观众席上,举着闪耀的“purpleline”的灯牌,前面的围栏上抖着鲜红的五星红旗和HUG队旗,见着林紫看过去,纷纷尖叫和冲着他比大拇指。
  然后观众们就看到,这个一直乐得合不拢嘴的小崽子,他揉了揉眼睛,哭了。
  主持人露出善意的笑容,调侃了几句。
  林紫跺跺脚,扯了扯越明烽,示意他看向另一边的观众席。
  越明烽依言看过去,又是一怔。
  只见他小舅、舅妈,还有表兄周小鱼、戚光等人正站在观众席第一排,同样抖着两面旗帜,头顶戴着“Ares”字样的荧光灯发卡。
  越明烽心里一热乎,在主持人正好对所有外国观众介绍他跟林紫其实是一对的时候,左手搂着奖杯,右手一把搂过他的小朋友,在排山倒海的尖叫声中,极尽深情与热爱地吻了上去!
  镜头定格在这极度煽情的一幕。
  这幅左手冠军奖杯,右手冠军上单的照片被署名为“烽哥真赢家”,成为了本次世界赛,继林紫在胜利瞬间抛出鲜红国旗的那一幕之后,最令人感动与喜爱的一幕。
  第133章 疼(路扬番外)
  他是与众不同的。
  他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
  别的孩子会因父母的关注而哭闹时, 他只会觉得这些人没意思透了。
  别的父母抱着摔倒的孩子哄着“痛痛飞”的时候,他心想这是哪里来的傻逼。
  别的孩子天生就会对异性产生亲近感,会因为老师的夸奖而骄傲,会因为小朋友搬家了而感到失落……
  别的孩子会的, 他都不会。
  他从不觉得自己有多么需要一个人, 也从不觉得自己会被人需要。
  渐渐的, 他感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
  他天生就聪明, 聪明得令自己的母亲都会感到害怕。在母亲第一次因他的冷漠无情而感到讶异和不安时, 他十分敏锐地认知道,如果被人发现他的这种“与众不同”, 并不会为他带来太多好处。
  人们会厌恶他, 会害怕他,会疏远他。
  于是仅仅是很小的时候, 他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伪装自己。
  旁人提起他,都要赞一声路家的大公子如何优秀卓越、如何谦逊识礼。
  这种成果, 他挺满意的。
  四岁那年,父亲养了一只金刚鹦鹉,那鲜艳漂亮的色彩一瞬间灼伤了他的眼球, 令他有了想要拥有的欲/望。于是他请教了私教老师, 一个人查了资料,吩咐佣人买来制作标本的材料, 然后面无表情地将那只漂亮、鲜活的鹦鹉,做成了一个标本。
  他父亲惊讶于他小小年纪就如此狠辣镇定,隐隐察觉到这孩子有些不同, 然后揍了他。
  他父亲问:“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打你?”
  他说:“知道, 爸爸现在打我, 是因为爱我。父母之爱子女, 则为之计深远。爸爸,对不起。”
  三句话,把他爸感动得再也没能下得去手,逢人就吹自己儿子有多么懂事,小小年纪就知道父母教训他是因为爱他。
  小小的路扬看了书柜上摆放的那只金刚鹦鹉的标本,重新检查了一遍,皱眉于标本的某个细节还做得不够好。
  他是一个天生的恶人,也是一个天生的伪装者。
  可他却缺失了对感情的感知能力,无法像处理标本那样,去细腻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这种命中缺失了一样东西的感觉,真的很难受,甚至越来越有令他发狂的迹象。
  尤其是,在那个孩子出现后。
  那个需要他,也被他所需要的孩子……
  “哟!这可是专程为你举办的接风宴,你却跑来这儿吹海风!”身侧不远处传来凯斯的声音,那个拥有海蓝色眼眸的青年腰间别着两把短匕,穿着牛仔外套,赤着脚走在沙滩上,手里还端着一杯Manhattan,正摇摇晃晃朝他走来。
  对于这个将自己捞出那片大海,称得上是救命恩人的家伙,路扬也没什么好脸色。
  他坐在一块约莫半人高的石头上,边上摆着一瓶水晶瓶装的矿泉水。对于凯斯的到来,他仅仅是瞥了他一眼,就收回了目光,视线重新落向盛着无尽星光的大海。
  有那么一瞬间,凯斯觉得在他眼中看到了沉沉的难过。
  他晃悠悠走到路扬身边,靠着那块石头坐在了沙滩上,也不在意沙子是否会弄脏他的衣服。
  两个人都没说话,光盯着那片大海,似是陷入了某种情绪当中。
  良久,路扬才开口。
  大概是吹了太久的海风,他的嗓子哑得厉害,像是被砂纸磨过的丝绸一样。
  “你有没有,觉得疼过?”
  他这样问。
  凯斯一愣,像是没有想到他会问这样的问题。
  他喝干了杯子里的酒,沉默了几秒,说:“有啊。”
  “我们这种当保镖的,难免要受伤,有好几次,我都觉得自己要狗带了,伤口疼得要命。”
  “不过要说印象比较深的,应该是有一次,老板交待的差事没办好,惹出了大事,然后被收缴了武器,丢进篮球场,放了很多狗进来咬我……”
  路扬神情动了动,“狗?”
  “是啊!草原上那种会咬人的大狼狗噢!一开始是五条,然后十条、二十条地放进来,直到老板的合作伙伴们都满意了为止。喏……”凯斯撸起袖子,给他看了看自己满是可怖疤痕的手臂,“看!这就是当时留下的伤疤哦!”
  “你……”饶是路扬,也不由面露惊讶。那些疤痕交叠错杂,可以想象当时战况惨烈。“难怪你平日里都裹得严实……被这么多条狗咬,一定是真的很疼了。后来呢?”
  “嗐!倒不是我觉得有多疼,你是不知道,等老板他们打开门的时候,老子就站在那一百多条小狼狗堆成的尸体小山上,跟大王似的,那叫一个威风凛凛!”
  “不过很奇怪的是,老板当时的表情,好像被咬的人是他一样。”
  凯斯嗤笑了一声,表情很古怪。似是不屑,似是嘲讽,又似十分难过。
  路扬看懂了。
  那是心疼。
  就跟他一样。
  他也不由笑了一声。那笑意竟然和凯斯脸上的笑容一模一样。
  都是一模一样的极尽讽刺,一模一样的……疼到极致。
  他终于能够体会到他梦寐以求的各种各样的情绪了。
  可他,一点都不为此而感到开心。
  反而只觉得心里像是被什么挖开了一个可怕的洞,洞里只有飕飕的寒风,还有剧烈的疼痛。
  疼啊。
  疼啊……
  那不是简简单单字典上翻出一个“疼”字,更不是孩提时作业本上用“心”来组词,然后组出的一个“心如刀绞”。
  “你呢?”凯斯问:“你又觉得疼过吗?”
  路扬久久的没有回应。
  凯斯笑了笑,“也是,这有什么好问的。你那天听到那小子用死来威胁你的样子,可不就是疼得快要死了的样子?”
  “怎么?看到那小子死也要跟那个打游戏的在一起,嫉妒了,觉得疼了?”凯斯玩味地看向他。
  月光下,那人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脸庞显得越发的冷漠。
  路扬摇了摇头。
  “不是嫉妒。”
  他的手指并拢,轻轻按压在自己的心口,抬起眼,望向遥远的夜空深处。“不是因为嫉妒,才觉得疼。”
  是因为,知道两人之间的鸿沟再无法弥补,才觉得疼。
  要说疼的话,真的只有这一次吧。
  只是持续得长了些,也不知要疼上多久、多深。
  ——“老子等着在天上看你后悔和痛哭流涕的样子!”
  哈。
  哪用等到在天上才能看到?
  现在,就现在,在这里,就可以看到了。
  路扬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深爱的少年啊,对着他,说出了那样的话。
  用自己的荣誉、事业,乃至生命,同他恩断义绝。
  他从没有哪一刻,会像那时候那样绝望。
  绝望是天地无光,只余那孩子追逐着他的脚步,声声呼唤——“路扬哥哥!路扬哥哥!”……
  “路扬哥哥!路扬哥哥!你等等我呀!”
  他回过身,那个小不点背着书包追了上来,额上还有一层亮晶晶的汗渍,在阳光下下泛着些微的白金色,像是在发光一样。
  十六岁的少年瞳孔明亮清澈,一双干净得不染尘埃的猫儿眼中好似盛满了他的身影。
  不需要诠释,不需要任何多余的解读。
  只要是被他这样注视着的人,都能够清楚地感到,对方的眼中只有自己,如同自己就是他的全世界那样……
  那样的令人满足,和感动。
  “路扬哥哥!整个寒假都没找到你!”少年气喘吁吁地说,神情有点委屈,但很快变为讨好和能和心上人说上话的心满意足。他飞快从书包中掏出一条暖红色的手织羊绒围巾来,小心翼翼地捧过去,“路扬哥哥,这个是给你的生日礼物!天气还没转暖,路扬哥哥注意保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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